全部服务分类
桂林市雁山区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参与拟定全区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区财政、税收的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拟定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三)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本级预决算。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编制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清理和规范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预算编制,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提出地方税收征管建议,参与拟定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工作,研究提出地方税收征管的调整建议。
(七)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整合、调剂、共享、共用机制,负责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审核批复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产权界定等事项。
(八)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区属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全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负责地方政府内债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参与相关对外谈判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定全区会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制定全区财政科学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区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73-2823963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新区平桂西路金融大厦18-24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