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协同有关部门拟定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和产业等方面的政策;受临桂区政府委托对全区重要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发展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河流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建设规划;组织编制临桂区环境功能区划。
(二)组织对辖区内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放射性及电磁辐射、固体废物(不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的实施。
(三)负责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限期治理、污染集中控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依法行使的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处罚权。
(四)监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组织对临桂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的调查,收集环境信息,做好环境统计。
(五)监督管理辖区内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辖区内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管理禽畜养殖业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
(六)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舆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七)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八)承办环境信访、公众举报,人大和政协提出的议案的综合处理工作。
(九)承担临桂区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承办临桂区委、区人民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人事、党群、资产管理、部门预算、财务、宣传教育、绩效考评、离退休人员、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科技、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生态保护补偿、绿色环保系列创建活动等工作。
(二)综合管理股
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开展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的综合管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环评审查、行政审批等工作。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执法人员法规宣传和培训等工作。组织辖区生态环境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配合编制环境质量报告文件、协助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状况信息发布等工作。
(三)水气环境管理股
负责辖区地表水、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恶臭、机动车辆尾气等污染防治监管工作,配合开展水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情况考核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污水处理厂监管、大气污染防治、淘汰落后商务通、应对气候变化、入河排污口设置和水功能区划工作等工作,协助处理跨界水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四)土壤环境管理股
负责辖区土壤、重金属、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配合开展重金属污染物以及其他土壤污染物减排、总量控制指标管理、土壤环境功能区划等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核技术应用和辐射环境监测及重点辐射源监督性监测、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等工作。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等工作。
(五)行政执法股
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承担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联络对接工作。承担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开展对相关部门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督察。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工作,承担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二层机构
(一)临桂区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
1.负责辖区的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
2.负责人:蒋开连
四、负责人
黄杰
咨询电话:0773-3833899
办公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与万福路交叉口鼎晟大厦2#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773)5592330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兴临路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773-3200808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致和路3号 临桂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