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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气象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承担气象监测工作,编制气象探测报表、资料,并及时报送;依法保护探测环境。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雷减灾和升空气球的安全督查工作。
(五)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气象法规的实施,负责本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承办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柳城县气象局内设机构设置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处理日常公文、起草文件、拟定计划、撰写总结,发布通知;接受群众来访、投诉;负责气象行政执法,宣传气象法律、法规;负责计划财务;协调、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综合业务股。⒈地面测报:⑴负责地面气象资料的观测,气象报文的发送;⑵负责输入整编观测资料,建立气象信息数据库;⑶保护观测环境和场地,组织仪器设备的安装和维护。⒉预报服务:⑴负责监视和预报柳城县出现的重大灾害性、关键性天气,发布柳城县天气预报;⑵负责对影响柳城县的重大灾害性、关键性天气进行技术报告;⑶根据柳城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状况,结合天气气候的变化特点及时提供气象服务。
(三)柳城县气象台。为国家建设和社会生活提供气象预报服务。业务范围:天气预报、气候预测、气象卫星应用、气象服务、环境气象预报、气象资料管理。
(四)柳城县气象服务与防雷中心。为国家建设和社会生活提供气象科技服务、专业气象服务产品加工制作、专业气象服务产品分发、气象应用技术开发、气象信息咨询,防御雷电灾害业务工作、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防雷安全定期检测、雷电灾害收集调查鉴定、气象装备维修维护、气象装备安装、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柳城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中心。⒈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⒉在县政府的领导和协助下,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年度计划和作业方案;⒊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专业队伍、作业点以及业务系统建设;⒋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⒌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的管理及安全技术检测;⒍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⒎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效果评估工作;⒏承担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772-7613566
办公地址:柳城县大埔镇城东大道15号城东大厦主楼三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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