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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民政局是宾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区划地名和慈善股、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5个二层机构:宾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宾阳县救助服务中心、宾阳县殡葬服务中心、宾阳县社会福利院(宾阳县儿童福利院)、宾阳县养老服务指导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宣传、绩效等工作。负责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应复、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承担法制宣传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民政事业彩票公益金。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
(三)区划地名和慈善股。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办法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和指导与邻县(区)、本县各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县管地名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配合依法查处非法福利彩票,维护福利彩票市场秩序。
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
(四)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婚姻登记处)。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办法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开展殡葬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五)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负责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措施、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办法、标准。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宾阳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办法、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中国公民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统筹意识形态工作,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工作。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咨询电话:0771-8238098
办公地址:宾阳县宾州镇商贸城金城路66号(县广播电视台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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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9:0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