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关职责
(一)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三)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四)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
(五)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七)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种权利。
(八)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经自治区编办批复同意,2020年5月,市委、市政府批准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六景镇实行镇区合一的管理体制,将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与六景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合一,保留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根据三定方案,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六景镇党委、镇政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按照自治区政府赋权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区镇经济社会管理职能。
设下列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规建环保安监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经济发展和投资促进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局。
主要职责是:
(一)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区镇内党务、政务和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区镇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制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教育培训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镇内科级以下干部的考察和任免;做好区镇内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村(社区)干部的考核和管理;制定和组织实施区镇内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协调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宣传、统战、新闻、精神文明和人大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文秘、政策研究、文件收发、档案及机要保密工作;负责会务、电子政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配合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区镇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引导、调节区镇经济运行;推进区镇工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两化”融合发展,优化区镇内工业、信息产业布局,指导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区域品牌;负责区镇内工业和信息化建设投资管理工作,服务企业开展企业融资服务、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专利申请、高新企业申请、技术研发中心申请等工作,做好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工作;负责区镇内工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服务区镇内中小企业发展,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参加各类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洽谈会、交易会。
(三)经济发展和投资促进局:负责编制和实施区镇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产业政策;统筹区镇内产业发展布局,负责区镇内年度发展预期目标,预测、监测服务业运行,区镇内项目报批、项目服务招商服务工作;负责区镇内投资项目的报批和备案;负责区镇内企业项目投产前、建设中的服务工作;负责区镇内产业政策的宣传、指导和企业投资咨询服务;负责区镇内前期和在建项目情况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到位资金的统计工作;负责区镇内社会经济、统计调查项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区镇内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负责区镇内统计基础,统计服务等工作;拟订区镇内招商引资政策;开展区镇内招商引资工作,协调、管理招商项目,开展投资服务;负责区镇内能源综合利用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区镇内重大项目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区镇内重大项目、基础设施等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负责自治区、南宁市北部湾办日常来文处理和对接;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镇区内的金融工作对接。
(四)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区镇内财政、审计、物价、投融资工作;负责区镇内财政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政府采购、会计管理、农村财政财务综合改革工作;管理、指导和监督区镇辖区内村级组织、农村集体经济资金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收支行为,统筹做好其他财政职责范围的各项工作;负责区镇内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融资工作,并对其收支执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管理并指导区镇内企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会计工作。
(五)国土规建环保安监局:负责区镇内土地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建设、环保等工作。在县总规指导下,协助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区镇内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区镇内矿业权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审核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负责村镇建设管理和区镇内交通运输、港口、桥梁、水、电、气、通讯、绿化、环境卫生、路灯照明和保障性住房等管理;做好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区镇内建设项目的环保预审及验收;负责区镇内应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六)社会事业局:负责区镇内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实施;负责区镇内教育、旅游、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体育、计划生育等工作;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区镇内企业招聘服务、用工监察、社会保障、争议处理、调解仲裁等管理工作;负责区镇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走访慰问等服务保障工作。
(七)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负责区镇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公共安全、信访维稳、矛盾纠纷调处、基层治理网格建设管理和综治工作平台建设管理协调等工作;负责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治保调解队伍建设,协调社会治安基础防范工作;调解、处理各类民间纠纷;负责、协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指导企业内保工作;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负责法制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应对综治维稳等重大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依法行政、司法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行使法律法规授权和上级依法赋权、委托实施的镇级行政执法权;负责区镇内城市管理、建设、规划等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处罚、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执法工作中的协调;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案件处理进行会审。
(九)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法律法规授权和上级依法赋权、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事项具体办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监管、督促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服务大厅办理;归口管理全镇公共服务事项;制定各项行政服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对进驻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实行日常管理和考核;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审批“绿色通道”项目的联审联办;组织有关部门对需要由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会商并集中办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行政服务体制发展规划并对涉及行政许可的职能部门实施管理;组织区镇直接实施的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负责区镇内中介机构的监督工作。
(十)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扶贫开发,加强和优化政府“三农”工作,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渔牧业、农机、水利新技术引进、实验、示范和推广等农业生产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农业生产指导、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检测、预报、防治、处置。负责搞好营林造林、护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以及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防汛抗旱等工作。
(十一)纪检监察室:负责区镇内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有关工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行政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教育;负责受理对区镇内的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负责受理区镇内群众对行政监察对象的信访举报,查处区镇内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负责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六景镇党委书记(兼) 农 烈
咨询电话:0771-7263976
办公地址:南宁市横州市国泰综合楼2号楼1-2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