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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市治理、城市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南宁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地方标准规范。
(二)组织拟订城区城市治理、城市综合整治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贯彻执行城市治理、城市综合整治方面的政策;负责牵头建立健全城区城市治理、城市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城市治理联合执法工作,以及城市治理相关重大难点问题的综合整治工作。
(三)负责制定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专业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治理、城市综合整治资金使用计划,制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专项年度资金计划。
(四)负责全城区城市治理、城市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察、考评,向城区党委和城区人民政府提出城市治理、城市综合整治督察问责建议;负责对全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五)按照市和城区(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责分工,承担相关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城区规划区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六)负责城区规划区行政执法活动的协调或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宣传工作。
(七)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城区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
(八)承担城区“美丽良庆·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九)组织拟订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制定城市有关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市容市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专业规划,贯彻落实相关标准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资金使用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负责城区路幅宽度20米以下移交城市道路、道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管养城市道路、雨水和雨污合流排水设施、道路照明及其配套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管养城市道路、景观照明设施被临时占用、挖掘的指导、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管养城市道路健康监测的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道路排水系统的清障疏通工作。
(十一)负责城乡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和标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维护;配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监督城区各镇、良庆经济开发区、各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城区级城市公园、广场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市政设施维护管理方面的科技、教育、人才、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队伍建设。
(十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城区党委、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介绍
杨章秀同志
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和行政效能建设。主管组织人事和财务工作。
分管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局财务综合办公室。
咨询电话:0771-4503005,4509283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11号 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星期五:上午9 : 00-12 : 00,下午14: 00-17 :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