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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1-4500081 传真号码:0771-450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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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南宁市五象湖公园(东门)4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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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信息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园林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园林管理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监督实施行业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统筹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参与编制城区城建项目计划;拟订村镇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建立城建项目库,开展城建项目前期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城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城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事业项目的建设行业管理;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配合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四)负责城区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城市供水、城区燃气市场并规范市场准入;负责城区城市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综合管廊、燃气管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监管工作;配合强电、弱电地下管网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统筹辖区范围内内河、内湖水环境建设管理及城区建成区范围内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配合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按权限监督相关公用事业的服务质量。

(五)承担规范和指导城区村镇建设的职责。指导实施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统筹城区重点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六)负责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按权限管理城区建筑企业及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机构及从业人员;指导监督城区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七)负责城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包括供水、排水、污水、综合管廊、燃气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权限内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主管辖区范围内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辖区范围内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九)负责城区政府投资城建工程项目施工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城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

(十)负责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推广应用。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与信息项目研究开发;监督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建筑材料在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推进建筑工业化项目、基地和研发平台建设。

(十一)负责指导和协调城区旧城改建、“城中村”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等城市更新管理工作;落实私房政策;组织编制旧城改建、“城中村”改造等计划;负责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十二)承担城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职责,负责城区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初审和年审工作,调查保障对象违规行为。配合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城区管辖的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租售、退出和运营等工作;配合参与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销售价格和租金标准拟订工作。

(十三)负责城区除保障性住房以外的居住、工业、商业、办公、仓储以及其他用房房屋租赁的指导、监督和备案工作。

(十四)承担推进城区住房制度改革发展的职责,负责房改房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承担城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职责。监督落实上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按权限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评估、经纪、咨询等)机构从业行为;配合参与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收集和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

(十六)负责城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工作。监督落实物业管理行业标准相关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城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招投标。

(十七)负责城区房屋安全监管工作。监督落实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相关制度;监督实施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技术标准;具体承担房屋安全监督检查及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信息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城区住房、建设管理等信息,配合推进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平台建设;负责发布住房和建设行业相关信息,向政府和社会提供发展行业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

(十九)指导城区乡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二十)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城区人民防空预案、战时人口疏散方案,研究提出城区人民防空年度建设计划等。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二十一)负责城区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配合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演习,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人防疏散地域(基地)建设。承办开展军警民联防活动。战时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工作。负责组织人民防空专业保障队伍训练等相关工作。

(二十二)负责权限范围内人民防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工程管理工作。指导、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基础设施和工程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及统计工作。

(二十三)负责城区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城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管理和维护工作,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二十四)承担城区人民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人民防空系统设施、专业队伍和信息保障等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十五)负责监督管理城区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监督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经费和社会负担经费等政策性费用并监督使用。

(二十六)负责城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广场、公园、防护绿地、管养道路绿化规划、建设的管理工作。

(二十七)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养护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城市公园绿地、市管道路绿化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其他公园绿地、附属绿地等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单位庭院、居住区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统计分析工作。

(二十八)负责城区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竣工备案工作。负责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及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管理工作。

(二十九)负责城区建成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三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三十一)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的行政工作综合协调管理。

2.负责全局行政文稿的起草、审校、印发工作。

3.负责局机关的行政公文批转、收发处理。

4.负责接待来访、处理信访,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或提案的督办协调工作。

5.负责局领导有关批示和指示的运转、催办、查办工作。

6.负责局机关的印章、档案资料、财产的管理。

7.负责会议会务及活动的组织安排,报送信息等工作。

8.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项制度,并监督执行。

9.负责政务公开、规范服务的监督实施工作。

10.负责对所辖事业单位车辆管理,负责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1.负责局财务管理工作。

12.负责局机关及所辖二层机构机构编制及人事统计、队伍建设工作。

13.负责城区住建系统的党建工作。

14.负责城区人民防空工作。

(二)良庆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村镇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规定,研究有关村镇建设的行政文件,并检查监督其实施。

2.制定村镇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3.负责村镇建设的综合管理,审查村、镇建设项目及其施工条件。

4.抓好试点村镇建设,指导村镇的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总结推广村镇的建设经验。

5.组织协调村镇建设管理的科学研究工作,做好农房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推广工作。

6.负责组织村镇建设管理员的技术培训及其职称评定工作,并对其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7.配合职能部门对村镇建设施工队伍、工程质量、公用设施和房地产等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8.负责村镇建设竞赛活动的组织和评比工作。

9.负责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计划使用,财务管理以及收取,上缴工作。

(三)良庆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1.受城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和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2.依据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核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主体的资质及有关人员的资格、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安全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

3.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照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对建筑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实体质量安全检查。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其他涉及结构安全部位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

4.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在验收过程中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安全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负责对建筑工程及工程材料、产品、设备进行监督检测,并对市检测中心工作实施管理。

6.受理全城区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并负责投诉处理工作。

7.掌握全城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及时总结、推介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经验,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

8.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四)良庆区园林管理所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实施办法和改革方案。

2.编制近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绿化经费预算,收好、管好、用好上级部门规定的绿化经费。

3.主持制定公园、广场、大型绿地和重点绿化工程建设的规划及实施方案;审定城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绿化规划、绿化指标,审批绿化设计图纸,实施跟踪督查,进行检查验收。

4.负责城区绿化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审查,绿化工程招标和工程监理。

5.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建立健全城区园林绿化目标责任制,组织绿化达标竞赛活动,争创行业先进。

6.负责城区树木的日常管护,办理占用绿地移栽树木报批手续。

7.组织行业学术、技术交流和培训,开发和引进新技术、新品种。

8.负责城区园林绿化资源的普查和建档工作。

(五)良庆区房屋管理所

1.贯彻执行房地产、物业小区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房屋权属登记等业务的核准工作

3.指导申请人填写有关表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如果手续不齐全的,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4.编制年度各项费用开支计划,撰写向财政部门申请拨款的报告,并追踪落实。

(六)良庆区燃气管理站

1.对辖区燃气具安装、维修经营企业进行监督

2.对辖区燃气供应点安全管理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督

3.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燃气市场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市场行为,维护燃气市场正常秩序

4.协助市燃气管理处做好本辖区燃气市政管网和小区燃气管网的巡查及应急抢险工作等。

(七)南宁市五象湖公园

负责五象湖公园和中央公园的绿地养护管理和公园运行管护工作


领导介绍

一、黄乐,男,汉族,1977年11月生,河南南阳人,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现任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历任南宁市良庆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2022年11月任现职。

职责分工:主持党务、行政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局行政办公室(含人防室、财务室)、园林所和五象湖公园。

二、韦金盛,男,壮族,1975年8月生,广西武鸣人,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12月参加工作,华中科技大学空军雷达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2021年6月任现职。

职责分工:协助黄乐局长管理党务工作,分管旧改办、房管所、燃气站。负责旧城(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备案、小区垃圾分类、打击传销、房屋安全、老旧小区改造、物业行业服务监督与管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指导与监督街道(乡镇)实施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与监督物业服务招投标、综治维稳、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辖区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防控等工作。

三、杨昌茂,男,汉族,1979年9月生,广西凤山人,1999年6月参加工作,西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历任南宁市良庆区住建局质监站站长。2021年6月任现职。

职责分工:分管质安中心、村镇站、综合项目办。负责创卫生城和文明城、优化营商、防汛救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地质灾害治理、建筑节能减排和墙体改革、扬尘治理、消防审批、食品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城乡统筹城镇化、乡村风貌改造提升、镇(街道)太阳能路灯建设、乡镇“四所合一”改革、乡镇污水治理、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程招投标、海绵城市治理、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污水直排口建设、背街小巷改造提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会、统一战线等工作。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简介

南宁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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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以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线下“四个减少”、线上“四个简化”为重点的各项改革,为我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简、更快、更优的政务服务。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今年以来,我区先后两批次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86项,印发《自治。。。
南宁市良庆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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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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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星期五:上午9 : 00-12 : 00,下午14: 00-17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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