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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

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联系电话:0771-4302016 传    真:0771-4302264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新兴街24号,邮    编:530207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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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指引

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职能信息

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一、党政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1、 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检查、督促、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重大问题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2、起草党委、政府文件及各种文稿;3、负责来文来电办理,及时、准确、保密、统一;4、具体做好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和会务工作;5、调查研究、编发信息、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6、做好接待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7、做好印章管理,电话管理,负责车辆的调度安排、维护管理及安全保障工作及其他行政事务;8、统一管理文件的制发,组织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发布行政事务通知、通告;安排节假日值班工作;9、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具体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和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1、依法开展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抓好政务、村务公开和村干部、社区干部的培训工作;2、贯彻实施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抓好经常性的社会捐助工作;3、认真做好灾情调查统计,做到查灾报灾及时,管理和使用好各种救灾粮、款、物、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抓好农村特困户的临时救助,落实好五保供养工作;4、按时按标准实好各项优抚资金的兑现,做好退伍军人安置改革工作;5、积极推进葬改革,提高火化率,抓好公路、铁路沿线和景区周围的公坟(墓)治理,搞好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和建设工作;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管,严查处其非法活动;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3.做好人口计生统计和业务台账,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4.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5.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落实独生子女户各项奖励优惠待遇及养老资格认证;6、负责收集有关计划生育信息并及时汇报;7.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8. 加强对各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9.按时按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其他工作任务。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1、全面宣传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要求,提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招商引资的组织、协调,项目的编制、规划、推介、服务等工作;4、负责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第三产业、固定资产、建筑业统计报表的编制和运行情况的分析以及财务、统计资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5、负责农村承包土地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6、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7、调研开发符合产业政策及资源优势的招商引资项目,并向外推介;8、搞好相关报表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1、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2、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及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3、做好社会稳定和信访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掌握本辖区的社会治安形势和综合治理工作状态,及时反馈信息;4、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突出的治安问题;5、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6、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7、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8、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达标活动;9、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责

(1)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财政所

主要职责: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编制乡镇财政决算;组织、协调乡镇政府调控收入及其管理;负责各项涉农惠农补贴资金等国家专项资金的管理及核兑;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管理;监管乡镇各单位的财务;负责乡镇财政周转金清收及各种政策性债务清理工作;负责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财务代理工作;具体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财务管理;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职责:参与制订并组织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负责辖区内农村居民住宅、村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规划及用地审核、申报;负责乡镇公用设施建设和乡村清洁设施管理和维护;负责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协调处理;负责辖区内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地质灾害等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承办镇政府和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授权委托的其他事项。

(3)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农业农村站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业技术咨询指导和培训;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及灾情预报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指导农村产业调整,承担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工作,强化农业综合服务功能;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惠农补贴申报和资金发放;负责辖区农业机械安全检查、维修及农业机械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做好辖区农机配件产品经营质量监督以及咨询、指导;负责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加强水资源开发保护和利用;负责辖区水利工程运行调度和防汛、抗旱组织与实施。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开展环情、孕情监测,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工作;负责村委(社区)计生专干的业务培训,开展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

(5)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参保养老保险、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6)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文化体育和广播影视站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配合做好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影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7)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建立健全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加强退役军人联系,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掌握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创业服务与指导;负责做好退役军人信访接待工作,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领导简介

南宁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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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以政务服务“简易办”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线下“四个减少”、线上“四个简化”为重点的各项改革,为我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简、更快、更优的政务服务。 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今年以来,我区先后两批次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86项,印发《自治。。。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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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71-5566000; 传 真:0771-5566001

办公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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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南宁市青秀区政务服务局
南宁市青秀区政务服务局

咨询电话:0771—5826606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祥宾路1-1号埌东村六组68号晟大埌东市集二至三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30—16:30

南宁市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
南宁市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71—5826925

办公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祥宾路1-1号埌东村六组68号晟大埌东市集二至三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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