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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内容】注册用户在文化和旅游部能够进行查询政务服务信息、申办政务服务事项等,可在专属用户空间使用实名认证、个人信息维护等服务。
3.【注册信息提供及账号管理】注册用户的账号所有权归属文化和旅游部,用户在注册账号时,应当按注册页面引导提供真实、准确、最新和完整的个人资料,使用本人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进行实名验证。用户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可获得文化和旅游部账号并成为文化和旅游部用户,请按以下规则管理账号:
(1)不得以虚假信息或其他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注册。
(2)不得将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
(3)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各项规定,文化和旅游部有权对该用户账号单方采取暂停使用、注销登记等措施。
(4)若服务被终止或取消,文化和旅游部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该用户的数据;服务终止或取消后,文化和旅游部没有义务向用户返还或恢复任何数据。
4.【用户承诺和授权】注册用户在使用文化和旅游部账号时承诺并确认:
(1)遵守中国法律和法规,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2)不得利用文化和旅游部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3)不得利用文化和旅游部进行任何不利于文化和旅游部的行为。
(4)用户应当对其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
(5)用户上传到文化和旅游部的除个人信息以外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等内容,文化和旅游部具有免费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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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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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禁止条款】注册用户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文化和旅游部有权终止为用户提供服务,并保留追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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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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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文化和旅游部运营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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