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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就业援助制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
(六)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权工作,依法查处案件。
(七)负责全县政府部门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层面制定人才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才资源市场等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省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联系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务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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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党建、安全保卫、信访、保密和督办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会议筹备和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协调并抓好局机关各股室及所属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