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镇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镇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及分工
王秀国:绥棱县阁山镇党委书记,负责党委全面工作。
张佰明:绥棱县阁山镇人大主席,负责人大工作。
王亚楠:绥棱县阁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负责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经管、审计、统计工作。
王祥东:绥棱县阁山镇党委副书记,兼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主管党建、群团、乡村振兴、民政、残联、信访、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等工作,协助农业工作。
郝鑫:绥棱县阁山镇党委副书记(挂职),负责宣传、文教卫生,协助党建、乡村振兴工作。
张明东:绥棱县阁山镇纪委书记,负责纪委全面工作。
房立群:绥棱县阁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管武装、退役军人、环保工作。
张越:绥棱县阁山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兼综合办公室主任,兼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政府常务、安全生产、应急救灾、机关纪律等工作;负责组织、群团工作。
姜春晓:绥棱县阁山镇副镇长,主管农业农村、农业产业、林业、水利等涉农工作,主管人事劳动、营商环境、电商工作。
李青春:绥棱县阁山镇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农业农村工作。
何晓峰:绥棱县阁山镇三级主任科员,主管交通、乡建、自然资源、农保医保等工作。
周晓红:绥棱县阁山镇三级主任科员,协助文教卫生工作。
刘永臣:绥棱县阁山镇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行政机构
(1)阁山镇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等民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武装工作。贯彻落实有关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财政收支管理等工作。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2)阁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镇、村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村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指导协调镇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公企业和新型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纪律检查等工作;做好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传播、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等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二)事业机构
(1)阁山镇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提供党务政策咨询及党组织服务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发展;指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负责旅游资源调查、设计开发等服务工作;其他综合文化相关工作。
(2)阁山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做好镇域内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
(3)阁山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镇所属单位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完成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指导各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4)阁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成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5)阁山镇综合执法队: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县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6)阁山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做好镇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其他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455-4632020,综合窗口电话:0455-463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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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