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拓宽经济活动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街道经济。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城区。
(三)负责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四)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工作。
(五)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净化环境,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六)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灾救灾及安全生产工作。
(七)负责社区文化、教育、计生、医疗、保健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
(八)维护辖区内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九)及时反映辖区内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
2、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3、党群服务中心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区指导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5-575666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海西新区通海路8号 海伦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