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流域和区域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监督指导水利固定资产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中央、省和市水利资金的实施和管理以及市水利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市水利部门预算;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建议;负责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各项水利规费征收及使用和监管。
(二)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节约、保护与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江河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
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拟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审批本行政区域内取水项目的年度用水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和不同行业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并监督实施。
(五)指导水利设施、水城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市江河湖泊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采砂、许可、监督和管理;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库养鱼经营管理和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
(六)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制定全市农村水利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饮水安全、乡镇供水、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乡镇水利站、灌区和涝区管理单位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水电监督管理、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七)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国家和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按权限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涉及的工程造价、招标投标、质量与安全、建设监理等方面工作的监管。
(九)负责水利投资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参与对中央和省级投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对水利建设违规违纪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十)承担河潮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河湖长确定的事项。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早情及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早灾调度及应意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
负责人:杨大伟 电话:15124645432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宣传调研工作;负责文件管理、信访、文秘事务、机关日常政务管理、联络接待等行政事务;负责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姜勇 电话:13204570011
负责全市水利规划统一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和年度计划制定水长期供求计划;编制流域和区域的水利综合规划,负责归口管理水利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审核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负责水利投资计划下达和管理;负责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和综合统计;负责水利勘测设计管理工作。指导、参与全市所有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全过程,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审批水利工程开工报告;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水利工程验收和审核;组织水利优质工程评定;监督管理全市水利建设市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及建设监理工作;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查。负责主要江河、各类水库、湖泊滩涂的治理开发和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实施有关涉河管理地方性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和审定中小河流有关治理项目专项规划;负责堤防、水库、水闸、水电站等水工程的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和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对各类涉河开发项目实施防洪影响综合评价;负责全市重点河道采砂监督和管理。
(三)水政水资源股
负责人:张文彤 电话:13633657318
负责全市水资源管理、配置和保护,组织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制度;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组织审定江河湖库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城市防洪、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全市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市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相关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
(四)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股
农村水利负责人:陈立东 电话:15303660234
水土保持负责人:陈福彬 电话:13936652558
负责编制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监督;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经济开发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国家和省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五)河湖长制工作股
负责人:王纪伟 电话:13101516656
承担全市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工作方案、计划和考核目标,组织拟订管理制度,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问题和纠纷等工作,组织落实省、市总河湖长和省、市河湖长会议确定事项。
(六)水旱灾害防御和安全监督股
负责人:王纪伟 电话:13101516656
承担水情旱情及山洪灾害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董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蛮和专项督查;承担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违纪事件进行查处工作。
(七)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人:陈立波 电话:18845151089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咨询电话:0455-8362590
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分区街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13:30-17:00)
咨询电话:(0455)7784171
办公地址:肇东市人民大街999号 ; 邮编:1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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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4:00 - 17:30 冬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3:30 - 17:00 (5月1日-10月1日)
咨询电话: 0455—7926789(税务窗口)0455-7999922(医保窗口)0455-7999016(市场监管窗口)0455—7784548(就业档案托管、退休窗口)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 绥化市肇东市北外环华汇大厦 肇东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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