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题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组织实施国家药典。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执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职业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行相关工作。
(七)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划、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龙江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保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一)办公室
负责人: 孙鹏飞 电话:15546446555
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督察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系统干部岗位培训和科教工作;组织实施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负责医疗设备准入管理。承担卫生健康、人口基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政策法规宣传股
负责人: 潘禹池 电话:13936546699
拟订卫生健康法制建设规划,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健康宣传、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与综合监督股
负责人:李金波 电话:13136742369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发布工作。承担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组组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和流行病调查等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医政药政股
负责人:高辉 电话:13304846222
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准入许可;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贯彻执行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和保健机构的医疗、护理从业人员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五)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
负责人:巴素婵 电话:18088742022
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和医联体建设;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落实国家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指导和监管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母婴保健技术和免费避孕药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相关工作。
(六)人口家庭与老龄健康股
负责人:滕海霞 电话:13703669710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落实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正常措施。组织拟订我市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事业发展研究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七)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人:高良山 电话:15774600529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咨询电话:0455-8388706
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13:30-17:00)
咨询电话:0455-7951506
办公地址:绥化市肇东市肇东华汇大厦15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4:00 - 17:30 冬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3:30 - 17:00
咨询电话:(0455)7784171
办公地址:肇东市人民大街999号 ; 邮编:151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4:00 - 17:30 冬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3:30 - 17:00 (5月1日-10月1日)
咨询电话: 0455—7926789(税务窗口)0455-7999922(医保窗口)0455-7999016(市场监管窗口)0455—7784548(就业档案托管、退休窗口)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 绥化市肇东市北外环华汇大厦 肇东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肇东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方式:7784383,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督察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系统干部岗位培训和科教工作;组织实施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