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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龙门镇位于嫩江市东北部,是全市十四个乡镇和九个重镇之一。位于小兴安岭西麓,东邻爱辉区,南接科洛镇和塔溪乡,西靠联兴乡,北连多宝山镇。驻有嫩北农场、霍龙门林场、科洛林场、新民林场、四站林场、大治林场、嫩江中储粮北方农业技术推广有限公司七个单位。
霍龙门镇政府距嫩江市城区75公里,行政区划1,791.3平方公里。辖14个行政村,38个自然屯,4,129户12,258人。耕地总面积为72.23万亩,主栽大豆、小麦、芸豆、青贮、甘草和五味子等中草药。矿产资源丰富,有金、钼、铁、铜、大理石等。
霍龙门镇政府下设机构主要有:1.党建办公室,2.综合办公室,3.综合执法办公室,4.综合便民服务中心,5.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7.综合文化站。
霍龙门系达斡尔语“馋嘴巴”之意。1937年,东北沦陷后,修筑嫩江至黑河铁路,于此设霍龙门站,属嫩江市第六区管辖。1946年3月,设置第七区。1947年2月,划归瑷珲区管辖。1956年4月,设置霍龙门镇。1958年9月,改称霍龙门人民公社。1959年12月,霍龙门公社由瑷珲市划归嫩江县管辖。1967年1月,更名为红峰公社。1980年1月,恢复霍龙门公社原名。1983年7月,改为霍龙门乡。2001年,原霍龙门乡与原座虎滩乡合并后称霍龙门乡。2018年12月18日撤乡设镇至今。
近年来,霍龙门镇紧紧围绕“红色文化立镇、现代农业富镇、资源开发强镇、党的建设兴镇”四大战略目标,大力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强力推进新农村大发展,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富裕、和谐”的新霍龙门镇。
2016年,在全省百强乡镇中位居第27位。先后被黑龙江省委和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乡镇标兵、黑龙江省生态建设先进镇、全省统计工作标兵单位;被黑河市委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精神文明单位标兵”;被嫩江市委评为全市“三创”活动优胜党委、“粮食生产先进镇”、“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先进镇”等荣誉称号。
2020年,全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2.74亿元,财政总收入实现2.202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1%、0.8%。固定资产投资实现7.07亿元,同比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18,560.00元,同比持平。
机构职能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体职责为:
(一)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二)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镇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管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和计划生育、民政、城镇管理、村镇建设、道路建设、交通秩序等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和帮助社会民间组织健康发展,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市场监管等工作,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乡镇财政、村居(社区)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三)搞好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镇人大对镇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财政所)。负责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武装工作;负责财政相关工作;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本镇、村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村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指导协调乡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纪律检查等工作;做好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传播、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等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指挥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市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四、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镇所属单位和市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六、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做好本乡镇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其他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相关工作。
七、综合文化站。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发展;指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负责旅游资源调查、设计开发和相关服务工作;其他综合文化相关工作。
单位领导
单景海——镇党委书记
崔雷——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孙龙——人大主席
付国良——党委副书记
姜金祥——纪委书记
刘金梅——政府副镇长
张守新——政府副镇长
葛自伟——政府副镇长
刘云松——组织委员
蒋春岳——武装部长
王平——人大副主席
马志——政法委员
咨询电话:0456-751234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嫩江大酒店北(北门大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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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