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年度和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执行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
(二)组织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农村文化和乡村治理。
(三)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落实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五)负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工作。
(八)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农业防汛抗灾职责。
(九)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组织实施区域内财政支持的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水利基本项目及农田整治项目。
(十)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
(十一)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森林草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要求,指导、检查乡镇、社区和相关部门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区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承担全区水务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新兴区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张福元:七台河市新兴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负 责:主持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