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承担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县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承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协调各部门的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培训。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五)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汤旺县公证处 | |
黑龙江汤旺河律师事务所 | 04583539412 |
咨询电话:0458-353790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县文化嘉园10号楼 汤旺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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