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国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起草我县农业、牧业、渔业、农机等农业各产业的法规、规章草案。监督有关农业法规的执行情况。
2、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拟定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等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意见;指导、扶持农业各产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负”和农民筹资筹劳管理、土地承包管理及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4、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负责农业特色经济开发的综合、协调工作;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5、组织协调全县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开展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6、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植物、水生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法规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植物、水生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植物、水生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植物、水生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水生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
7、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9、制定农业各产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点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0、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宜农湿地和农村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11、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新型能源、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产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引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2、拟定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搞好农业各产业及绿色食品开发,组织协调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指导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发展。
13、提出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鉴定和认证管理。
14、承担全县畜禽良种繁育、动物遗传资源保护工作,指导畜牧行业职业技术教育。负责全县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拟定全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疫情报告和组织扑灭工作。组织全县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兽医诊疗机构、兽医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兽药、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负责全县草原监督管理和草原防火工作;拟定草地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草地资源的保护、饲草饲料生产工作。监督管理饲料、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承担提升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负责畜产品的安全监管和承担无公害畜产品申报工作;指导全县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奶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扶持奶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15、拟订全县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工作。
16、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
17、综合农业全面工作,协调涉农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18、负责归口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19、负责省、市农委、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种植业管理股
负责人姓名 李光辉
办公地址 新华路129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机构名称 综合股(县委农工办秘书股)
负责人姓名 侯国俊
办公地址 新华路129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对农业农村、水利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机构名称 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姓名 王永君
办公地址 新华路129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开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
机构名称 市场与信息化股
负责人姓名 刘巍娜
办公地址 新华路129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机构名称 中药材和特色产业股
负责人姓名 赫荣安
办公地址 新华路129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拟定中药材种植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指导全县中药材种植标准化生产、种植暗语体系建设和种植技术推广工作。
机构名称 科技教育股
负责人姓名 于清云
办公地址 新华路129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推动农业、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
机构名称 乡村产业发展股
负责人姓名 张靖奎
办公地址 新华路129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机构名称 项目监督管理股
负责人姓名 赵生贵
办公地址 新华路129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提出农田建设政策建议。拟定农田联建设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及规范。
机构名称 水利综合管理股
负责人姓名 吴胜军
办公地址 新华路129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革,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机构名称 水资源综合管理股
负责人姓名 朱昌明
办公地址 新华路129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机构名称 河湖及工程管理股(河长制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于军
办公地址 新华路129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指导全县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机构名称 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崔巍
办公地址 新华路129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电子政务、档案管理、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联系接待等机关政务工作,牵头制定机关内部规定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局长 陈奇 全面工作
纪检组长 栗在泽 纪检工作
副局长 姚念光 水务工作
副局长 赵文良 畜牧、农机、扶贫、推广等
副局长 赵泽强 执法、三场
咨询电话:0469-6192855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永康街民生大厦 宝清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 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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