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兴隆镇核定行政编制35名,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2名,综合办公室(财政所)11名,主任1职(正股级);党建办公室7名,主任1职(正股级);综合执法办公室5名,主任1职(正股级)。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核定事业编制8名,主任1职(正股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网格化服务中心牌子)核定事业编制6名,主任1职(正股级);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核定核定事业编制8名,主任1职(正股级);综合文化站核定事业编制5名,主任1职(正股级)。
二、机构设置
兴隆镇人民政府下设3个行政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政所)、党建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下属正股级事业单位4个,包括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综合文化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网格化服务中心牌子)、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下辖7个村,一个社区,为爱林村,平安村,利华村,邹集村,和发村,猴石村,青年庄村,兴隆社区。
三、机关职能
1、综合办公室(财政所)
负责兴隆镇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后勤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
财政所:负责编制兴隆镇财政预决算和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的具体工作;负责兴隆镇预算内外收支管理;负责兴隆镇政府预算单位财务核算和监督;
2、党建办公室
负责兴隆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做好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纪律检查等工作;做好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传播、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等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3、综合执法办公室
承担上级政府委托和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4、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兴隆镇所属单位和县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行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5、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网格化服务中心: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6、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做好本兴隆镇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服务工作;其他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相关工作。
7、综合文化站
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举办各项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等,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发展;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负责旅游资源调查;其他综合文化相关工作。
四、领导干部:
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于洪林
兴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珊珊咨询电话:0469-5825005 ,0469-5991234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友谊镇友谊路103-1号 友谊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