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工作职责
振兴东路街道办事处是等四方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人民政府授予的范围内依法行使管理职能,对所辖的区域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确保区委、区政府决策、决定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履行政府派出的工作职能,做好辖区内的行政事务管理服务工作。
(二)以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服务为重点,以居民工作为基础,推进本辖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
(三)服务全区经济工作,为区域经济的发展创造和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强化城市管理职能,进行城市市容管理,向辖区内各类单位布置有关城市管理。方便群众生活等区域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发挥办事处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作用。
(五)指导、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实施社区管理,促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发挥社区居委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
(六)认真做好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七)代表政府协调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间、部门间、群众间的关系,开展人民调解和普法教育,做好治安保卫,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
(八)依法进行国防动员和兵役管理,抓好基层民兵工作。
(九)发展社区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及卫生等服务事业,管理好辖区的各项社会事务,为辖区各类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发展环境。
(十)承担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十一)负责兴办社会福利事业,承办下岗职工再就业、失业人员救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民政、计划生育、环境保护、、文化、卫生、科技、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三)做好信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十四)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单位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十五)开展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国防动员和兵役工作。
(十六)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宗教人士的合法权益。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469-434600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振兴中路51号 四方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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