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
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人口户口、居民身份证、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物;
9、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10、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咨询电话:0469-4322273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银河大街25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69-4338018,投诉举报:0469-2609777(工作时间)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世纪大道中段阳光小区C1-C4商服楼 宝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