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能:
1、负责市办交办的立案案件和案函的立卷交办工作。
2、负责市办交办的立案案件的催办和接待工作。
3、负责案件处理的协调工作。
4、负责组织召集案件处理联办会议。
5、惩办区领导的需直接查处的上访案件。
6、负责向领导提供政策依据,当好参谋。
7、负责向领导汇报上访人员提出的问题和基层处理情况。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市办交办的立案案件和案函的立卷交办工作;负责市办交办的立案案件的催办和接待工作;负责案件处理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召集案件处理联办会议;惩办区领导的需直接查处的上访案件;负责向领导提供政策依据,当好参谋;负责向领导汇报上访人员提出的问题和基层处理情况。
1995人浏览过
1719人浏览过
12595人浏览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