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鸡西市委办公室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鸡西市滴道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字〔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政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配合区委办公室对以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公文进行审核,草拟、审核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区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配合区委办公室对以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对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四)负责研究区政府工作部门和乡政府及有关单位请示区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和区委明确由区政府落实的工作、区政府重点工作、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和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
(七)负责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组织、推进、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按照有关领导同志要求转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等工作。
(九)负责审核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
(十)负责全区智慧城市项目协调统筹,建设指导和应用推广工作。
(十一)负责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区政府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以及部门与地区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十二)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两乡人民政府对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的指示、批文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全区金融形势和金融改革发展稳定重要问题并提出建议,编制年度全区金融业发展报告等工作。
(十四)承担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区政府对外交流工作,做好上级领导、国内外重要来宾到我区检查工作或考察、访问、参观、指导以及大型会议的接待工作。
(十五)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指导两乡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拟订区直有关机关事务工作和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管理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政府及区本级有关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区直有关机关事务业务综合工作。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区直机关后勤员工培训工作。
(十六)负责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维修保障、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等有关支出管理方面的建议,按要求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全区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办公用房使用标准管理。负责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公单位)以及在区政府办公区各单位的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权属管理。负责调配办公用房。负责区政府办公区等有关办公用房日常使用、物业、调剂、维修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录入、更新全省办公用房管理平台中涉及我区的各项信息。
(十八)负责区政府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管理、保障工作。
(十九)负责拟订区级领导服务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十)负责上级下派我区挂职、任职的区级干部周转住房调剂和有关生活服务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区直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十二)制定区直有关机关后勤服务的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区政府办公区、指定区域范围办公场所的服务保障、会议服务、后勤服务、行政管理等工作。指导有关集中办公区和指定区域范围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区政府办公区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二十四)负责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全体会议讲话,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部门起草、修改区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起草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文章。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收集、筛选、传递编发各种信息。
(二十五)对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的重点工作及重大突发性事件等,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十六)参与起草区委、区政府有关大型会议文件。
(二十七)及时跟踪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区内外经济形势和社会动态,组织或会同区政府综合部门会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收集、分析、整理重要综合信息,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二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九)与区财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公单位)办公用房的使用调配、监督管理工作,上述单位的所有国有资产由区财政局负责管理。区政府办公区、指定区域范围等有关办公用房的日常使用、调剂、物业、维修等管理工作由政府办公室负责,办公用房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处置等管理职责由区财政局负责。
第四条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6名(不含两委人员编制),工勤编制13名(空一收一)。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五条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
二、内设机构:区政府办暂不设内设机构,设下列工作岗位:
(一)综合岗
承办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和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综合性大型会议;负责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工作;负责办公室职能内直接承办的公文起草工作;负责区政府党组学习的相关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收集、汇总、整理各类信息,统筹上报信息工作;协调指导政务信息发布工作。
(二)文书岗
负责各种公文的收文、登记、审核、分办传递、清退、销毁及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及利用;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材料的网络报发及纸质件的印制、装订、分发、传送;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机要、保密工作;管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印章、介绍信和工作证;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政府工作部门、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收发文工作。
(三)秘书岗
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党务、群团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区政府办公室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决策事项的跟踪督办工作;负责区政府年度责任目标的分办、督办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政府工作部门、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市、区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的情况。
(四)事务岗
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接待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购置、发放和管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的办公设备和用品等;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各种会议的会场布置、服务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的车辆管理、调度和维修。
(五)督办岗
负责对上级政府及本级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报告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主 任:崔朝辉
副主任:陈雷
咨询电话:0467-2579012 ,办税服务厅:2579026 , 纪检组:2579049
办公地址:鸡西市滴道区中华路103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