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贯彻实施。
(三)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预警发布和灾情报告制度。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
(七)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区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工作。
(十六)负责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
(十八)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拟订全区地方煤炭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政策规定。
(二十)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煤炭行业和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
(二十一)承担全区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十二)负责组织全区煤矿“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全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和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
(二十四)依法整顿煤炭市场经营秩序。
(二十五)负责指导和监督地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
(二十六)负责全区煤炭行业技术进步工作。
(二十七)负责全区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煤炭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综合统计发布工作。
(二十八)负责全区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九)承担全区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鸡冠区地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鸡西市鸡冠区应急管理局领导
李善坤 党委书记、局长
张俊义 党委副书记
乔 义 副局长
宋怀德 副局长
刘方岩 副局长、煤管局局长
王恩达 应急保障中心主任
咨询电话:0467-2655218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 康新路92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