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基本情况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长5名。县计划生育协会核定编制2名,设秘书长1名,工作人员1名。县红十字会核定编制5名,设专职副会长1名(副科级)、专职副监事长1名(副科级),设立监事会秘书股和办公室(赈济救护部),各设股长1名,科员1名。共有县级医疗卫生机构6个(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蒙古族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甲级卫生室69个,乙级卫生室7个,场企卫生室8个;民营医院1个;农垦系统医院2个。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提出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题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爱国卫生运动的指导、协调各项工作。
(四)组织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做好中医药、蒙医药工作。
(十)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杜尔伯特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政策措施。
三、内设科室
(一)综合股(规划财务股、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交流、合作、宣传等工作。报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系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
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财务、资产、基建投资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建议。拟订大型医用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等并组织实施。
监督指导管理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爱卫办、食品安全与监测评估股)。做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报告。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及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三)医政医管股(法规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药物药政股、老龄健康股)。贯彻执行上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全县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监督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等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建立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拟订卫生健康法制建设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本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做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的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内药品生产、使用的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落实国家、省、市、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调研拟订我县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事业发展研究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四)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股(社区股)。做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的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参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和医联体建设。落实国家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指导和监管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母婴保健技术和免费避孕药具工作。
(五)基层指导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
四、领导分工
马忠臣: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卫生健康局党委、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咨询电话:0459-341083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思歌腾路塔拉街兴运巷9号 杜尔伯特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9)3323262
办公地址: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杜尔伯特镇哈萨尔路县政府(东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