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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是县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1946年4月县人民政府设立财政科,1985年财政科改称财政局。财政局现有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和投资评审中心三个事业单位,内设预算股、国库股、综合股等9个股办,现有职工57人。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依法拟订我县财政发展规划、财政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依法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
(三)负责管理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和全县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指导全县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完善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全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拟订和实施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县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财务报告工作。负责拟订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依法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的内外债务。
(七)负责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情况相关工作。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分工
孙健财政局局长。负责财政全面工作。巴增民二级主任科员。分管预算股(非债务)、国库股(非采购)、文行股(行政政法)。杨霄副局长。分管社会保障股、文行股(教科文)、国库股(采购办)、投资评审中心。
丁飞副局长。分管人教和会计股(会计)、综合股(金融、经建)。
肖华副局长。分管监督评价股、综合股(非金融、经建)、预算股(债务)。张华锐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分管人教和会计股(人教)、农业农村股、国库支付中心。
丛峰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资产管理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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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人教和会计股。负责本系统内综合协调、党务、政务、事务、信息、网络等方面的管理;具体负责局内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信访、档案、安全、保密、职工保险、工会等工作;承担综合材料起草、调研、组织协调以及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接待等工作;承担本系统的财务、办公设备的购置、国有资产管理等;负责系统内的机构编制、劳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