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文化和旅游局职能信息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业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协调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具有导向性代表性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业的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全区文物业务工作,指导全区考古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工作。指导开展文物巡查和督查相关工作。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传承、利用工作。
(六)指导、规范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七)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及新形态业的发展。
(八)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
(九)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和推广工作,组织大型对外交流活动。
(十)管理全区文化市场,负责全区文化娱乐、文艺演出、互联网服务、工艺美术、业余艺术培训等经营活动的管理、审批、备案、检查及监督;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稽查工作。
(十一)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班子成员
张 文 臣: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分管分管办公室、旅游、人大、政协、双减、安全、法治、文明城、信访和保密等工作。
朱 会 颖: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分管行政审批、文化、文物、非遗、宣传、统战、网信、双拥、营商和知识产权等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岗。负责综合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文电、信息、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机关财务报账、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科室目标管理的考核等工作。
办公地点:区政府东区办公楼八楼809室
办公电话:0459-6339238
(二)文化和旅游岗。负责拟订全区文化事业和旅游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全区水准及民族特色的文艺团体。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办公地点:区政府东区办公楼八楼809室、808室
办公电话:0459-6339238;0459-6339923
(三)文物岗。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办文物相关审核推荐工作。承担文物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指导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办公地点:区政府东区办公楼八楼808室
办公电话:0459-6339923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联 系 人:孙红燕
联系电话:0459-6339923
大庆市让胡路区文化和旅游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