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水务局职能信息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区级重要江河湖泊水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开展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区江河湖泊及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六)负责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全区水利工程验收工作。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负责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协调水事纠纷,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河湖长确定的事项。承担区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应对灾害指挥机构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查检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编制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必要时,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关于道路交通运输职责的分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公路建设项目修复项目竣工验收,对违反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行为的处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审批。区水务局负责通航河道内开采砂石沙金许可,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确认,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批准,对违反水路运输经营管理行为的处罚,对水运经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超过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标准的车辆需要在公路上行驶审批,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审批,建设工程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穿跨越公路修建设施在公路用地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设施审批,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上路行驶审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审批,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罚缴公路路政赔(补)偿款,对侵害道路行为的处罚,强制拆除公路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扣留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的车辆工具,逾期不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不来接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工具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处理,责令将被损坏公路恢复原状,对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监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强制脱离,对公路路政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领导班子成员
黄 梓 桓: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劳资、财务等相关工作。
赵 佰 祥:分管水资源、水政执法、节约用水、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法治建设、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工作及局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胡 志 成 :负分管河湖长制、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及局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庆市让胡路区水务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