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信息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等政策。
(四)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申请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核定、查询和举报受理。
(五)负责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政策,监督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六)负责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考核及聘任工作。
(七)负责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八)负责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核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
(九)负责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全局党建工作。
二、领导班子成员
于 志 军: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工作。
宋 福 军: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机关的日常事务和党建等工作。
王 庆 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考核培训、人事调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调、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档案、国有企业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档案等工作。
何 建 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及劳动关系等工作。
李 金 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车 成 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负责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