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我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的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统筹范围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规定,指导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机关党委和6个派出分局。
(一)办公室(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办公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政东街14号6楼607室。
(二)待遇保障科。拟订统筹范围内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办公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政东街14号6楼616室。
(三)医药服务管理科。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拟订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办公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政东街14号6楼606室。
(四)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依据职责权限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办公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政东街14号6楼609室。
(五)基金监管科。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市区医疗保障基金的预算编制、安全防控和基金内部审计工作。办公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政东街14号6楼615室。
(六)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公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政东街14号6楼608室。
(七)大庆市医疗保障局萨尔图分局。承担萨尔图区内医疗保障工作,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工作任务。办公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萨政路6号萨区政务服务中心。
(八)大庆市医疗保障局让胡路分局。承担让胡路区内医疗保障工作,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工作任务。办公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新城街287号让胡路区政务服务中心。
(九)大庆市医疗保障局龙凤分局。承担龙凤区内医疗保障工作,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工作任务。办公地点: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2-3号龙凤区政务服务中心。
(十)大庆市医疗保障局红岗分局。承担红岗区内医疗保障工作,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工作任务。办公地点: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南26号。
(十一)大庆市医疗保障局大同分局。承担大同区内医疗保障工作,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工作任务。办公地点:大庆市大同区同城路98号大同区政务服务中心。
(十二)大庆市医疗保障局高新区分局。承担高新区内医疗保障工作,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工作任务。办公地点:大庆高新区火炬新街46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三、领导班子成员
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凤泉,主持大庆市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世军,分管办公室(法规科)、机关党委、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泽钦,分管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具体工作。
二级调研员李林军,分管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管科。
咨询电话:0459-6158890 ,0459-467177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萨政路6号 大庆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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