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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大庆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协调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有关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行业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贯彻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客运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客运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汽车租赁、共享交通模式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权限提出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意见。
(五)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公路、水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有关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交通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实施战备公路、水路建设和维护。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负责公路、水路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省级、市级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负责权限内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统计和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有关信息。
(九)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对外合作与外事工作。
(十)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公路行政管理、港口行政管理、城市客运行政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铁路建设、民航运输、机杨建设的方针政策。参与协调全市铁路、民航项目规定权限内的前期准备、初步设计报批、建设及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现代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
二、领导班子成员
蔺 宇,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办公地点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3楼,办公电话0459-6230001。
李花容,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组长。办公地点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3楼,办公电话0459-6640002。
毕明珠,党组成员、副局长、邮政管理局局长。负责分管邮政管理局工作。办公地点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1楼,办公电话0459-6617001。
蔡英威,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总规划师、综合规划科、公路科,大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大广高速公路大庆事业发展中心,联系指导大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程质量监督大队。办公地点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4楼,办公电话0459-6293005。
刘 军,党组成员、城市客运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行政审批科、大庆市城市客运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地点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4楼,办公电话0459-6340006。
胡彦军,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安全总监、办公室、机关党委、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运输科,大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庆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地点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2楼,办公电话0459-6550600。
咨询电话:0459-6158890 ,0459-467177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萨政路6号 大庆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大庆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贯彻执行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联合审批事项办理规程并组织实施。承担权限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公路路政、公路养护资质、城市客运等行政许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