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推进建设科教强县,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指导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承担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
(四)承担全县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保障全县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拟订全县基础教育政策措施,推进教学改革。组织选定基础教育县级课程教材。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县教育的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六)统筹协调和指导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负责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全县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统筹管理教育捐资。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负责民族文字教材和“双语”师资队伍建设。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国家、省、市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十)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政策。组织实施特岗教师相关工作,组织全县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招生考试工作中对考生违规违纪的处理和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负责组织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相关考务作。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工作的实施。
(十三)负责教育领域的安全信访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桦川县教育局领导
局长:李海焘
联系电话:18845474547
咨询电话:(0454)8615776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12号机关中心2号楼7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54-3830288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桦川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办公楼(原国税局三楼);邮政编码:154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OO;
咨询电话:0454-382969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悦来镇敬夫路 桦川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桦川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54-3839131)。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报送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会务组织、催办督办工作、文电机要管理、文字综合及政务信息公开、档案保管和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