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和省有关开发区的方针、政策,实施县委指示、决议。依法拟定开发区的行政管理规定。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党建工作责任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围绕经济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根据汤原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拟定开发区近期、中长期的开发建设、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依据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监督开发区规划的实施。负责开发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开发区内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负责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
(五)负责做好经开区内市政工程、公共设施、区容区貌、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监管工作。
(六)负责对开发区内各类企业、单位的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开发区内企业的运行监测、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七)负责开发区内土地的规划、管理等工作,入园项目的审查、考察、评估和认定工作;负责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部门,为入园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八)负责做好上级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工作。
(九)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投资政策和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承担经开区区域范围内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开发等工作。
(十)承接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党建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负责落实县委、开发区党工委各项指示精神及会议决议的督促办理;负责开发区党务、组织、纪检、宣传、考核、政治思想等工作。管理指导开发区内企业党建、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等工作。负责开发区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秘、机要、档案、信息、保密、外事接待、后勤管理等工作;组织起草开发区文件、综合性材料和重要会议领导报告(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承担开发区重大活动的统筹安排工作;负责开发区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单位预决算、资金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开发区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控详规划,并按规定组织审批和实施;负责监督开发区规划的实施,负责开发区内道路、供排水、绿化、亮化、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及环境卫生清洁工作;负责做好开发区内市政工程、公共设施、区容区貌、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协助开发区各企业办理项目报建和项目基建过程中的各项手续,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开发区经济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研究制订和实施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开发区企业的统计报表、运行监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协调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开发区的综合治理工作。(联系电话:0454—7626177)
黑龙江汤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领导:
于江辉 党工委副书记 常务副主任
王鹏飞 副主任
刘 冰 副主任
咨询电话:0454—7366696,0454—736668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 京抚路与光明街路口西50米道北 汤原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