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落实全市社会组织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依法对权限内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审批管理和执法监督。
(四)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开展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上报工作。
(五)负责乡(镇)、村、社区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镇)村、社区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跨县(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申报工作。
(六)负责推进婚俗改革。负责辖区内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内中国公民(除华侨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外)儿童收养登记。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九)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岗位:
(一)办公室管理岗。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及宣传工作;组织协调调研活动。负责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负责民政政策法规及发展方向调查和研究,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民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财务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计划的申报工作。承担全区民政统计管理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科技管理、队伍建设、职称评定和人事统计等工作。
(二)社会组织管理岗。落实全市社会组织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各乡镇、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社区对非法社会组织的监督工作。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政策。指导慈善组织及其活动和社会捐助工作。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社会救助岗。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区城乡救助工作的宣传。
(四)区划地名岗。负责申报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划的设置、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协调处理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实地位置认定工作;组织协调全区乡(镇)、村(社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地名标志设置工作。负责跨县(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申报工作。
(五)社会事务与儿童福利岗。推进婚俗改革。落实婚姻、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管理政策及服务规范。指导婚姻登记的有关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六)养老服务岗。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和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
(七)机关党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组织机构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职务:局长
咨询电话:0454-6760133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郊区东安街1号机关中心四号楼二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4-8381977,0454-8382817(投诉举报电话)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光复东路育宾巷10号3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4-8380823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育宾巷10号 东风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