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责
根据《郊区编办关于郊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的批复》(佳郊编办发〔2021〕51号),郊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调整为:
(一)制订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和完善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体系,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二)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合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它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三)对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对外贸易和工业、商业、饮食服务业进行指导,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一体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四)负责对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促进系统内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负责对全区供销社企业重大经营业务、投资活动进行调查研究、考察论证、工作决策,协调企业经活动中的业务纠纷。
(六)负责调查研究全区供销社企业业务经营情况,调控经营结构和经营方向,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七)积极稳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拓宽经营领域,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农业产业化建设,助农增收。
(八)负责供销合作社组织、队伍建设,指导本系统人才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科室职能
为进一步规范区供销联社机关科室职责,使科室职责更趋于科学合理,解决科室之间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问题,按照既明确分工,又相互协作的原则,在依据“三定方案”的基础上,设定机关科室职责如下: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及政务宣传、信息网络安全、文印、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及信息宣传、电子政务建设、办公物品使用和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日常值班工作,依法治市、学法普法工作和“12345”信息平台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材料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市社目标管理工作和公众号、网站的维护工作。
2.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保险工作、出国(境)、专业技术职称(工人技术等级)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办对直属企业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奖惩、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学习、培训和教育管理,指导系统内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管理工作;
3.负责指导系统基层供销社和社直属企业改革发展、农资打假、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包括农药污染治理等)、城市再生资源管理、防汛物资储备、防汛抗旱救灾组织等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系统企业经营管理的服务工作,拓展新型经营业务;负责系统安全生产、安全统筹、应急管理。
4.负责对系统内所属企业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区社出资企业的增资扩股工作;负责招投标工作;
5.负责制定全区供销社改革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系统体制与机制的改革;负责全系统经营服务网络的建设工作;负责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系统统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电子商务及消费扶贫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负责发改委相关数据分析和经济运行执行情况。
6.负责区供销联社主管社团的筹备成立、变更、登记等工作,组织指导系统社团发展与管理工作;引导发展农村经济联合会、行业协会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负责系统联合合作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侨联、文联、民族宗教及统一战线工作;负责系统意识形态工作。
7.负责区联社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社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所有党员党费收缴、医疗费报销、节假日慰问等工作;负责老促会、关工委工作;负责扶贫和驻村帮扶工作。
8.负责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系统基层组织体系建设;负责对镇(乡)级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和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服务工作,参与社会化管理;负责系统农产品认证及土地托管工作;负责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负责“培育壮大工程”及“三社融合”工作;协调指导农民科技知识普及和科技兴农工作;指导基层社组织建设、负责社员代表大会的筹备与组织及闭会期间的相关事宜;负责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工作。
9.负责组织监事会的调查研究及文件起草工作;了解并反映理事会对社章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科室监督检查区社财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负责上级有关政策法规、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负责重大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参与市社重要文件、综合材料的调研、起草工作;依法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牵头平安建设工作及信访稳定工作。
10.负责联社党组、机关党支部、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联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日常贯彻落实执行工作及区委、区政府信息宣传报送。
对应市供销社办公室工作;完成市社党组和理事会、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454-6079009)
咨询电话:0454-8689288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275号郊区政府二办5号楼 郊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佳木斯市郊区供销联社办公地点: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275号郊区第二行政中心4号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上班,下午5:00下班。 联系电话:0454-607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