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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53-3585266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林口县林口镇兴林大街220号人民办事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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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信息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贯彻实施。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负责技工教育工作。拟订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省、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负责政府部门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层面制定人才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才资源市场等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联系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贯彻实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服务和办理就业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督办检查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考核评比、表彰奖励等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协调专家咨询和新闻宣传、新媒体建设、舆情处置等工作。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改革推进工作。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系统统计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业务总体分析。承担相关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综合、财务预决算、内部审计、有关国际援助贷款项目管理和各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审核工作。

贯彻执行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县属企业年金和全县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

拟订全县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审核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相关国务院荣誉称号获得者、国家级和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以及县级部门表彰有关工作,代表县政府承办县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手续等有关工作。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协调、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维稳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承担信访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协调信访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信访事项处理及信访复查、复核工作。监督、指导局机关各相关股室做好信访工作。

(二)就业创业与企事业人事管理股。拟订全县就业创业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公平就业、特殊群体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政策。牵头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就业创业统计监测工作。

健全全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推进落实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指导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协调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组织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特殊工时制审核工作,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劳动标准制度,落实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企业做好改革中的职工安置工作。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劳动关系档案管理工作。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事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规划,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组织实施县直及各乡镇有关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承办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事宜,组织我县人才参加国际合作交流与培训项目。

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完善职业能力统计调查分析制度。承担职业能力鉴定和事业单位岗位培训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与调解仲裁管理股(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承担人才综合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培养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县级领军人才梯队及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省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组织实施调解仲裁员资格制度,承担中省直驻林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军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四)工资福利奖励股。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县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及全县绩效工资工作的宏观指导,承担县直及各乡镇事业单位工资统发的审核工作。

五)保险管理股。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参保人员退休审核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社会保障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相关社会保障基金财务预决算、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政策,落实因病或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参保人员待遇政策并组织鉴定工作。

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指导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拟订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标准及相关政策,实施工伤预防、工伤康复,承担县直国家机关及参公管理公务员工伤认定工作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各类协议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及承担再次鉴定工作。

配合办公室贯彻执行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县属企业年金和全县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

(六)政策法规和劳动保障监察股。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和政策,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

组织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七)网络信息股(县信息中心)。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系统向基层经办服务网点及相关单位延伸使用的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制定信息化建设相关技术的应用标准;负责组织统筹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负责信息化工程项目立项、验收的初审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建设和信息安全管理的统筹协调;承担电子政务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协调做好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和设备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统计工作。

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平台、计算机基础平台和网络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库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与管理;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资源数据处理、分析、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区域性人事人才数据资源中心和应用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具体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标准体系建立和执行;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规划、建设及管理维护;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平台的技术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推广、应用和建设指导工作,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为相关部门处理、提供和交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信息。

机关党的机构。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

韩加明  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于天雷  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微信公众号:林口人社

负责人:韩加明 

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简介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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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3-6172051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南卧龙街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林口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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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3-3585605

办公地址:林口县林口镇兴林大街22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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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3-3585610

办公地址:林口县林口镇兴林大街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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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林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