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依法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各镇、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组织海林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
六、负责协调、监督检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监督检查全市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工作及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
七、负责统筹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市直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各部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各镇、各部门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九、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十、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服务、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放管服”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协调等工作。
十三、负责市涉企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负责进驻、派驻部门单位、办理事项、服务效能及人员考核管理。
十四、负责协调、监督办理商事登记、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组织重点建设项目联审会办。
十五、承担市委、市政府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咨询电话:0453-7222225 传真:0453-7230054
办公地址:海林市人民大街7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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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海林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办公地址:海林市林海路1297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办公电话:0453-579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