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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富裕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40号),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配合县委办公室对以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公文进行审核,草拟、审核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负责研究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及有关单位请示县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明确由县政府落实的工作、县政府重点工作、县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
(五)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
(六)负责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负责围绕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综合、掌握和反映重要情况。
(七)负责全县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负责审核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
(九)负责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股。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材料及公文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代拟稿的审核;负责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上传下达以及调研材料的撰写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各单位综合材料的业务指导工作。
(二)文秘股。负责上级来文的收发、传递和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分发;负责机要文件、内部资料和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印信管理;负责各种文件、文字材料的印发、印刷;负责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公文处理的业务指导,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三)督办室(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会议决定、有关文件精神、上级机关和有关领导批示、指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与人大、政协的日常联系,综合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人事财务股。负责办公室财务预、决算及日常的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人事、信息管理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25名(不含两委人员编制,含县政府领导单列编制7名,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制2名)。设主任1名。
三、领导分工:
李东海 发改局局长,代管政府办。
刘 岩 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分管常务、事务、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值班、外事、扶贫、考评、能力作风建设。
毕志勇 副主任:分管政务、办公室文秘股、综合股。
魏宝石 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负责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办内督办、督察整改、党务、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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