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司法局职能信息
一、区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市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承担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聘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贯彻“旅游立区”发展战略,落实旅游主导产业相关工作任务。履行党的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责任。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司法局内设机构:
(一)业务股。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公证、律师、社区矫正工作。
2.负责司法所建设,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聘和管理、法律工作者管理工作。
3.其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4.负责处理全面依法治区办的相关工作。
(二)综合股。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机关事务性工作,人事劳资工作。
2.负责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对全区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对各种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
3.组织、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学术交流。
4.联系、指导政府法制理论研究会,指导、监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5.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6.其他政府法制工作。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司法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