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信访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及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指示要求;负责《信访条例》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和日常检查。
(二)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关来信、网上投诉,接待来访;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反映群众信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提出完善政 策、 改进工作、追究责任有关建议。
(三)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批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对领导批办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向有关部门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
(四)负责制定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信访问题;应急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到省到市到区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六)检查、指导、协调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起草本区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定期通报全区信访工作情况;负责全区信访考核工作。
(七)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供区委、区政府参考;对带有全局性或涉及面较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
(八)负责全区信访法治建设工作,为信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配合政法机关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
(九)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一)贯彻“旅游立区”发展战略,落实旅游主导产业相关工作任务。履行党的建设,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工作责任。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信访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