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应急管理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和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
(三)指导全区应急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与省市对应的统一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建立区级应急指挥中心,代表区委、区政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统一调动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区人武部、预备役、民兵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区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依法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市区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查处违反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一般建设工程及重要设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民政、农业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各街道、各部门做好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八)承担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贯彻“旅游立区”发展战略,落实旅游主导产业相关工作任务。履行党的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责任。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政策法规、安全、信访、政务公开、培训、财务、人事、文件起草、机关党的建设等工作。
(二)安全生产协调办。承担行政审批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简政放权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等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一般案件查处的行政处罚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
(三)防灾减灾救灾办。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区人武部、预备役、民兵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贯彻实施省市拟定的法规,指导城区、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的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承担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震、一般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工作,承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工作,依法有序引导开展救援捐赠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承担救灾物资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补助。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应急管理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