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政治思想、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3.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喝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待遇保障工作;
4.负责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喝抚恤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实施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残疾等级审批并负责伤亡抚恤职责;
5.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6.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指导并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贯彻“旅游立区”发展战略,落实旅游主导产业相关工作任务。履行党的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责任;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局应加强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不对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
1.党建综合股:配合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移和档案交接;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就业创业、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基层党组织做好教育管理;指导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
的其它工作;
2.信息股: 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和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甄别录入、资料管理和汇总分析等工作;
3.就业指导股: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负责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帮扶援助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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