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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统计局是全市主管统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省统计标准。指导全市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市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搜集、整理、提供省内其他市(地)和全省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同我市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依法审批或备案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七)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监督管理各县(市)区统计部门由中央和省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使用情况;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统计局局长、副局长。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金川
咨询电话:0452-2791666
办公地址: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1号楼 邮政编码:161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2-2799035,医保问题咨询电话:0452-2416044,交通局咨询电话:0452-2799701,交警队咨询电话:0452-2799056,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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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