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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医疗保障局

木兰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451-57092621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木兰镇奋斗路100号政府第二办公区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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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医疗保障局职能信息

第一条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木兰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3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木兰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县相关医疗保障发展规划和措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负责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负责组织制定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

(六)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规定,监督指导全县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待遇保障综合股。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的招标工作,监督中标单位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待遇落实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党务工作。

(二)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拟定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措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定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息披露制度与信用评价体系。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预算编制、安全防控和基金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对县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监督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第五条县医疗保障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

第六条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24日起施行。

负责人:沈俊华 

木兰县医疗保障局领导简介

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
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

咨询电话:0451-12393, (0451)87153625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2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木兰县人民政府
木兰县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451)57083240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木兰县奋斗路2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

木兰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木兰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咨询电话:0451-57068006

办公地址:木兰县通江路3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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