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县民族宗教管理工作职责划给民政局。
(二)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划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应急管理、协调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负责对全县政府重要决策中的问题进行专题或跟踪调研。
(二)负责组织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的公文运转、各类文件、明传电报的收发、传阅及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以及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相关材料准备及有关接待事项的落实。
(四)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各委、办、局和各乡镇政府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县政府及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县政府系统目标、绩效管理和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五)负责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县政府政务值班工作,上传下达重要情况,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负责县长公开电话来电受理及工作网络的协调管理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组织、建设及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反馈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县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财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区及政府广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对外接待和友好县市、有关单位的联络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旅游开发、编制规划和行业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法制工作。
(十三)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政府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
(一)行政股
负责县政府机关的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政府办公室的人事、劳资、统计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办公用品购买、管理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以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
(二)文秘办股
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安排、召集、记录和沟通协调县政府同其他县级领导班子的活动;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的收文处理、文件制发、文件传阅和文件归档管理;负责县政府重要情况的综合汇总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工作计划、总结的起草工作,县政府领导的社会活动和重要社情民意信息的搜集、整理、报告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法制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全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承办上级立法机关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草案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和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3、负责组织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调查研究和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情况,提出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
4、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负责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协调县政府各部门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及有关工作;对全县行政执法证件实施统一管理。
5、负责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改革工作,按要求拟定行政审批(许可)制度改革建议,对行政审批(许可)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6、承办全县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统一受理、统一办理工作;承办依法由县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和其他涉及县政府的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应议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应议应诉工作。
7、承担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的重要政府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工作;参与县政府涉法事项的处理工作;调查研究县政府法制建设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意见,指导全县的政府法制工作。
8、负责清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县政府各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行政执法部门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综合知识培训。
9、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研究室
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性、全局性和综合性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县政府提出决策建议;负责组织起草《县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全体会议讲话,起草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文章等;及时收集、分析、整理重要的国外国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信息,为县政府决策服务;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县目标管理办公室
负责上级政府对县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中经济责任指标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承担的目标管理和考核评比工作,
(六)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全县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七)县政府督办检查室(县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负责上级政府要求报送贯彻执行情况和结果文件和决议的落实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催办事项的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各类应急专项预案的编撰修订工作。
(八)外事旅游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协调处理重大涉外事务,归口管理侨务工作;承办因公出国护照、签证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社会救济和扶贫工作;做好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
拟定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编制旅游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旅游资源普查、评价工作;负责旅游产业关联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负责制定旅游景(区)点、旅馆、旅行社、旅游餐馆、旅游购物、旅游车船、旅游(文化)娱乐等相关标准,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负责人:葛书范
咨询电话:0451-57090348 办税服务厅电话:0451-57087521 纪检监督电话:0451-57080676
办公地址:木兰县木兰镇木兰东大街2号 邮政编码:1519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咨询电话:(0451)57087971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 通江街36号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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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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