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委的工业和信息产业、科技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行业管理。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科技、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三)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经济运行工作,制定工业发展规划,指导服务企业、协调解决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非公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部门并提出政策建议。
(五)负责指导全县中小企业经济结构调整,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招商引资、科技创新、新产品开发、担保体系服务及融资上市等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县工业企业体制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培训和人才引进交流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七)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培训、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八)统筹管理和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九)负责无线电监测、监督检查、管理;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保障体系建设。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法规;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使用。
(十一)组织开展工业、科技、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拓市场;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各类科技经济信息。
(十二)统筹协调全县科技进步工作;负责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国科技进步创新创建工作。
(十三)负责工业、科技和信息化等方面的各类计划项目的筛选、申报、立项实施。
(十四)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组织协调本县企业自主确立研究开发项目、技术合同审核工作。
(十五)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六)依法整顿煤炭经营秩序,负责煤炭经营企业的备案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成品油市场监管,组织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年检年审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和关于内外贸易及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十九)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
(二十)牵头拟订我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
(二十一)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
(二十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上的改革和商贸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二十三)负责处理军民融合工作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
(二十四)汇总军民融合发展需求,组织研究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二十五)贯彻落实国防科技工业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推动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和能力结构调整。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物、档案管理、信息报送、保卫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军民融合工作。
(二)人事监察股。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信访及监督监察等工作。
(三)财审股。承担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协调工作。
(四)综合法规股。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约;承担规范性文件合理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工作。
(五)县域经济综合股。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科技信息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各类工业计划项目的筛选、申报及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非公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有关部门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设。负责指导全县中小企业经济结构调整,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招商引资、科技创新、新产品开发、担保体系服务及融资上市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开展招商引联、合资合作、引进人才、资金和项目。
(六)科技综合股。参与制定科技投资政策,确定投资方向、比例和重点,合理配置科技资金;负责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筛选、申报,监督指导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科技人才管理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煤炭节能股。制定煤炭行业调控方案,监测分析运行态势,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措施和建议;负责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协调组织重点企业定货工作。
(八)商务综合股。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商务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国家综合性内外政策的研究,负责全县内外贸综合性或重大问题及商贸体制改制的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意见或建议;指导全市流通体制改革,推进流通业现代化建设;制定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目标和措施;负责管理、指导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综合分析商贸业发展趋势、承担商贸行业管理;协调指导重点市场商业街(区)、大型商业网点建设和改造、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重要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全县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落实报废汽车回收更新补贴资金,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相关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依法对全县成品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进出口商品宏观管理;负责加工贸易的管理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宋喜波
咨询电话:0451-57436224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通河县和平大街与岔林河大街交叉口(老客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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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 大通河大街 通河县政务服务和社会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