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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审计局

延寿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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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延寿县延寿镇南吉盛路10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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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审计局职能信息

【工作职责】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和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和省、市、县委及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委和县政府各乡镇、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县投资和以县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及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县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承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九)组织开展全县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内设机构】

(一)综合计划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负责全县审计情况统计分析和报表报送。负责审计业务综合分析、审计结果反映出的问题研判等相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工作;承担特约审计员管理工作。
(二)法规审理督察室。承担地方性财经制度办法的起草工作及有关协调事项;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局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受理信访举报;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负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整改事项。
(三)财税金融审计室。组织审计县本级及县直各部门、县直属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负责起草县政府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县人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负责审计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税收征管和社会保障费征收审计;组织跟踪审计党和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组织审计县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县政府规定的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四)农业农村审计室。组织审计农业农村、农田水利、扶贫开发、自然资源管护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
(五)经济责任审计室。组织对县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审计县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综合业务审计室。组织审计与县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组织审计由县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审计县属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组织审计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县政府规定的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


【负责人】王嘉澍

延寿县审计局领导简介

延寿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延寿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1-5303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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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哈尔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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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1-84611935 信访举报电话:0451-84696015 值班室电话:0451-84612184 传真号码:0451-8469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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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延寿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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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1)12345,0451--53024244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西同庆街36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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