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统筹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工作。
(三)负责各类学校网点布局统筹规划工作。拟订权限内全县各类学校网点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整工作。负责各学校基建、校舍、校产及教育用地的监督管理。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四)负责教育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宏观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和管 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办学秩序。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协调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改革工作。
(五)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负责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政策和规定。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承担统筹管理全县教育捐资。
(七)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以及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国防等教育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权限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参与制定全县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有关政策。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史志、信访、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战略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科研规划与管理工作,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工作。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工作。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工作。负责管理教育系统外事工作。负责协调对外教育交流工作。负责执行全县教育系统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统筹全县“三通两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开展科技、创客、人工智能等现代教育技术相关工作。负责信息技术装备规划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教学与电化教育教学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和审定工作。负责县级教育系统信息技术类竞赛和展示活动。拟订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所属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指导、检查所属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教育系统保卫干部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分送和报审工作。负责处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政策和有关规定。统计、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指导全县教育财务会计工作。负责本部门预算、决算、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捐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事业性收费政策。负责管理教育事业性收费工作。负责全县教育资金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统筹规划全县中小学校布局,组织实施学校布局调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中小学校筹备组建和资源整合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基本建设项目规划论证和申报立项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负责权限内学历教育招生考试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全县各类教育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的措施。指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工作。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组织、指导学校课程改革工作。组织、指导选用权限内各学校教材、教辅工作。负责学历认定和学籍管理工作。负责高中招生计划,指导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承担县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等职业与成人学校招生及就业指导、服务、就业派遣、学籍管理、专业设置工作。负责职业高中毕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工作相关政策的协调或制定,负责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执法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德育工作。负责德育表彰工作。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全县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规划及具体要求,检查、指导、评估学校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主办县级教育系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负责权限内体育特长生的认定工作。
(四)人事股。负责系统党委政治、思想、组织、宣传、统战、群团等方面工作。负责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在总量内统筹管理全县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负责全县教育队伍继续教育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承担组织开展教师职称认定、评审和推荐工作。负责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指导进修学校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师继续教育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教育系统奖励工作。负责权限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同级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权限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相关工作。
三、单位领导
赵晓明 依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咨询电话:(0451)56002198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通河街619号 依兰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