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教育工作方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
2.负责统筹编制教育发展规划工作、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区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工作。
3.负责各类学校网点布局统筹规划工作。拟订权限内学校网点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整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4.负责教育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宏观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全区民办教育,规范办学秩序。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监督全区的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民办幼儿园和民办非学历机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6.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全区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政策和规定。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指导全区各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和预决算工作,承担统筹管理全区教育捐资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后勤管理和教育技术装备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全区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及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8.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长培训、聘任、资格认定工作,参与制定全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9.负责全区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
10.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理论研究、群众性教育学术团体工作。
11.负责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负责编制全区教育系统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推进,指导中小学开展信息技术与各学科教学深度融合工作。
12.负责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系统依法治教、依法执教、依法治校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3.负责教育系统外事工作。组织协调与国外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14.负责规范管理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广普通话和社会规范用字管理,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工作。
15.负责教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有关职责分工。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职责分工。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标准化建设的督导,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专项督导评估指标,督促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落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领导班子:
党委书记、局长 于际洲 55157778
副局长 孙 富 57605319
副局长 孙京客 57673465
区政府督学 孙铸安
副局长 武金辉
咨询电话:0451-88368182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康街54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1-88948195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四道街102-8号江南明珠办公区五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哈尔滨市道外区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定全区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艺术教育工作规划及具体要求,检查、指导、评估学校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主办区级和承办市级以上教育系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负责对体育特长生的认定;负责对各校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规划指导学校专业教师培养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