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党群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街道机关、派出所及所属企事业、社区党的建设工作。
2、负责办事处中层干部推荐、竞争上岗等项工作的具体承办。
3、负责社区居委会书记的选拔、考核、教育和管理工作。
4、负责地区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中心组学习。
5、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6、负责抓好人大、政协联络、工商、统战、老干部、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关工委、保密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工作。
2、负责协调、督办和办事处文字材料的起草、综合工作。
3、负责印鉴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劳资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办理工作。
6、负责民情询访工作。
7、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信访工作。
8、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9、负责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报表及宣传工作。
10、负责办事处政务信息编报工作。
11、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工作。
12、负责机关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财政经济办公室工作职能
1、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2、负责地区统计工作。
3、负责协税护税工作。
4、负责代征代收房产税工作。
5、负责市场摊区管理。
6、负责集体企业、市属下放企业的改制工作。
7、社会固定资产任务的完成。
8、地区大项目建设的监控。
9、地区税源企业的监控。
10、“五七工”“家属工”的养老保险审批、申报。
四、城区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自管辖区街路和居民庭院的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设施建设,组织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冬季道路清冰雪,落实门前“四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环境、包灯饰亮化)责任制。
2、协助环保部门监督和管理居民区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
3、组织和监督对私建滥建、擅自设摊、堆物、占道以及破坏市政公共设施行为的查处和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辖区单位群众绿化、彩化、绿化费的收缴。
5、供热工作协调、排查工作。
6、辖区危房安全、督修工作、协助拆迁管理部门做好拆迁摸底、维稳听证、拆迁信访稳控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能
负责民政、低保救济、低收入、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老龄、敬老优待证初审和发放、居家养老、民族宗教、地名、双拥、社区建设、计划生育工作;社区医疗;红十字会工作;军队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组织日常活动。
六、综治维稳办公室工作职责
1、牵头组织协调,整合公安、司法行政、民政、社会保障、信访、人民法院等基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资源和力量,实现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
2、排查化解辖区内矛盾纠纷和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3、开展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开展参与有关专项行动。
4、协调落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措施。
5、统一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对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法轮功”人员等重点人员的帮教管控。加强对社区闲散青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救助合理工作。
6、协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安全生产监管、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工作。
7、全面掌握辖区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向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提出工作建议。
8、征兵任务的完成。
9、民兵整组、预备役登记工作。
七、安全办公室工作职责
1、减少一般事故,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2、不发生死亡1-2人、重伤2-3人或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的各类事故。
3、每季度对本辖区范围内安全大检查不少于1次,每月对辖区六小单位检查1次。
4、同辖区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1)按照本地区“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将2010年度消防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社区和各主管部门。
(2)召开本地区消防工作会议,与居民社区及辖区企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根据本地消防安全责任制监督考评办法,积极做好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组织监督考核,落实奖惩。
(3)全面建立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举报、整改和责任制追究机制。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在限定整改期内整改。
(4)街道火灾防范体系全面推行“七(十)户联防”,参与联防住户达到总户数的80%以上。
(5)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防止亡人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稳中有降。
5、辖区内交通安全秩序的整治工作。
6、负责辖区内生产安全的检查、防控工作。
八、司法所工作职责
1、大力推进“依法治办”工作,认真搞好普法宣传教育,改进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载体,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水平.
2、指导管理本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调解民间纠纷,依法办事,强化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3、做好矛盾排查工作,防止民族纠纷的发生,促进各民族团结。
4、为辖区机关、单位和公民提供法律咨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卡,不断增强居民法律意识.
5、做好“两劳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落实帮教措施,开展帮教活动.
6、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强化培训,深化载体,使法律工作“一线化”、“普及化”、“多元化”。
咨询电话:0451-86224288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 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1)82705744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261号, 邮编:15000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00—11:30,13:30—17:00(工作日)
哈尔滨市南岗区芦家街道办事处地址:南岗区宣礼街23号邮编:150001负责人:任广宇工作时间:8:00-11:30,1:30-5:00(工作日)